收費未獲批准,市場管理人員稱,這是保安個人行為,將調查並處理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工作人員對即將進場的貨車收取10元現金 本報記者 白石 攝
本報訊(記者 陸續)“我感覺這樣的收費不合理,進市場里買貨還要交10塊錢。”長春市民莫先生說。
莫先生開著貨車到自由大路一家居市場買貨,遇到此事。他向保安索要收據時,保安說沒有。莫先生還發現,“市場門口有許多出租的貨車,這些貨車都要向市場每月交納300元費用,不給錢就不讓在門口等活兒,保安也不給開收據,我懷疑,這些錢可能都到保安自己手裡了!”
長春市民張先生也反映了同樣的問題。
貨車每輛10元 給打白條
9日上午10點,家居市場門口車來車往,門口有升降桿,四五名保安看管,旁邊立著通告:“為加強管理市場主通道車輛停放,規範市場交通順暢,特做如下規定:一,進入主通道,運送貨物車輛,需持市場辦理的《車輛通行證》進出;二、客車禁行;三、消費者車輛進入後可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上。”
消費者的轎車進入市場時,升降桿會升起,而貨車進入時,保安會截住。
張先生駕著白色小貨車來市場買東西,被截下,“交10塊錢停車管理費!”
“以前也不收錢啊。”
“上邊的意思,不交錢不讓進……”保安說。
張先生掏出10元錢給女保安,女保安給其寫了張白條,寫著“收條 市場停車管理費10元”的字樣。
“收費多長時間了?”記者問收費保安。
“從上月28號開始收的,也就收了10多天!”保安說。
“為啥要收呢?”
“市場要求的,為了管理市場內的交通秩序……”保安回答。
等活兒車輛每月交300元
市場大門口處停著多輛等活兒的大小貨車,司機左先生躺在駕駛室內,前風擋玻璃處放著一張黃色通行證。
“這個通行證是誰發的?交錢嗎?”記者問左先生。
“市場給發的,每個月300塊錢。”
“多長時間了?”
“我交一個月了,有交兩個月的……”
“不交不行嗎?”
“不行,保安會攆我們走。”
左先生說,跟他情況類似的百餘名車主都認為收費不合理,“我們待的地方是路邊,又不是市場的停車場,他們為什麼要收我們管理費?另外,收費還可以講價,有的一個月300,有的200,有的150,而且不給收據。”
馬上對收費保安調查處理
記者來到了市場的管理部,見到了管理部一名經理,對於保安向貨車收費打白條及市場對出租的貨車收取管理費一事,她稱“不知道!”她表示讓記者等她一下,她去調查。
半小時以後,她帶來一名市場保衛科的科長。
這名經理說,進出市場的車輛較多,影響交通秩序和市場環境,堵塞消防通道。“那些在市場等活兒的貨車,市場領導研究之後才收取管理費的,管理費按車輛大小不同收費不同,並不像有些車主說的討價還價,收取管理費開具收據,有時車主不要,所以就說不給開。”經理讓工作人員把管理費收據拿來給記者看。
而對於保安向貨車收費打白條的問題,經理解釋稱:“我去大門口調查了,發現保安的確存在收取貨車停車管理費且打白條的問題,我批評他們為什麼會這麼乾,另外,我告訴他們,我們收的不是停車管理費,而是管理費!”
“收取停車管理費,市場得到物價等部門的批准了嗎?”記者問。
“沒有,經過我們調查,這是保安個人行為,與市場無關!”經理說。
市場保衛科科長表示,他馬上會對收費的保安進行調查,並且進行處理。 (原標題:貨車進市場得交10塊錢還打白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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