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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臺灣網12月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因不滿壹傳媒集團連續對他進行人身攻擊、醜化與詆毀,去年9月間委由律師向當時的壹電視董事長張嘉聲等人提出加重誹謗罪等告訴。臺北地檢署今天處分不起訴。
  蔡衍明提告對象還包括壹電視董事丁家裕、總經理王子雲,以及《蘋果日報》負責人兼發行人葉一堅、總經理曾孟卓、社長杜念中、總編輯馬維敏等11人;事後蔡衍明考慮其中數人未參與或已退休,部分撤告。
  至於其他被告,臺北地檢署認為並未構成妨害名譽等情節,予以不起訴處分。(中國臺灣網 李帥)  (原標題:蔡衍明告壹傳媒加重誹謗案 檢方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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